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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鹽田區(qū)人力資源局發(fā)布時間:2023-11-13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》第十八條規(guī)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:
?。ㄒ唬┻`反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的勞動合同;
(二)采取欺詐、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。
無效的勞動合同,從訂立的時候起,就沒有法律約束力。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,如果不影響其余部分的效力,其余部分仍然有效。
勞動合同的無效,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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